10月23日,刚刚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的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强、赵乐际、王沪宁、蔡奇、丁薛祥、李希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中外记者亲切见面。图为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中新社记者 盛佳鹏 摄
习近平指出,现在,我们正意气风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习近平总书记今次讲话再次表明中共中央全心为民的坚定政治态度,面向未来,释放必胜信心,展现中共在新起点上的全新风貌。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状态。习近平表示,我们要埋头苦干、担当作为,以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精神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不断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篇章,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外界注意到,习近平此次讲话首先强调“精神状态”的作用。竹立家分析,当前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相互交织,各种安全挑战层出不穷,世界经济复苏步履维艰。“在严峻形势下,我们必须要始终保持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敢于直面问题、善于解决问题。”
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伟指出,理想信念同干事创业紧密相关。强调保持良好、奋进的精神状态,凸显中国共产党对于精神面貌、理想信念的高标准、严要求。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依托”“底气”。习近平指出,前进道路上,无论是风高浪急还是惊涛骇浪,人民永远是我们最坚实的依托、最强大的底气。我们要始终与人民风雨同舟、与人民心心相印,想人民之所想,行人民之所嘱,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戴焰军表示,坚持人民至上是中国共产党一贯的价值追求,既是基于中共百年奋斗经验得出的规律结论,也是新时代新征程的价值引领。在面向未来的奋进中,中国共产党人将会面临新的形势挑战,更加需要依靠人民,找准新征程上的“人民坐标”。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清醒谨慎。习近平在讲话中强调,必须高度警省,永远保持赶考的清醒和谨慎,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宋伟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就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只有不断进行自我革命,才能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继续向前、取得成功。面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和挑战,通过自我革命,一方面能够跳出历史周期率,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防范化解风险、更好迎接挑战。
——新征程上,中国共产党人的天下胸怀。习近平指出,我们将坚定不移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自身发展为世界创造更多机遇。
竹立家表示,习近平当天讲话中提到“同各国人民一道,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反映出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中国希望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国,中国也将更好地融入世界。
资料图:人民大会堂前红旗飘飘。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首席研究员张燕生认为,当前海外出现有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一些不实之词和悲观预期,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明确了改革开放的大方向不会变,言简意赅地对“下一步世界向何处去?”“中国怎么办?”等世纪之问作出回答、传递坚定信心,可最大限度减少不确定性。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新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将按二十大确定的改革开放的方向和路径前行。”张燕生认为,新班子有历史耐心、战略定力,已展现出锲而不舍地实现第二个百年目标的信心和勇气。
当下全球许多国家和地区仍被不确定的政治、经济前景所困扰,中国共产党人迈上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既心系人民,也连结世界。张燕生说,无论对于国内或国际社会,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给人以内心踏实的感受。相信未来的五年,中国改革开放的方向不会变,中国和世界的关系会更加紧密,更加友好。(完)
浙江两会即将开幕 将审议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相关草案******
发布会现场。张煜欢 摄
中新网杭州1月9日电(张煜欢)9日,浙江官方在杭州举行2023年浙江省两会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即将召开的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有关情况。记者了解到,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助力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拓展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
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1月12日至16日在杭州召开。浙江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将于1月11日至15日召开。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有14项建议议程,包括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选举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和委员,选举浙江省政府省长、副省长,审议《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等。
中小微企业是经济链条上最为活跃的群体,也是浙江经济的特色和活力。如何进一步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信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李章军介绍,浙江作为中小微企业大省,早在2006年就制定出台《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条例调整对象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自上述条例实施以来,其在改善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有很大变化,特别是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发展压力有所加大。同时,随着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全面修订和我省‘两个先行’目标的确定,现行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我省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亟需修订完善。”李章军说。
在2020年制定《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基础上,浙江制定《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草案)》。上述草案经浙江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经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先后三次审议。为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凝聚浙江全省上下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广泛共识,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将上述草案提请浙江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